苏智协 | 关于开展2020年​苏州工业园区知识产权政策资助受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03日  浏览次数:1667

尊敬的苏智协各会员单位:

您好,根据《苏州工业园区关于加快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产业园区的科创扶持办法》(苏园管〔2018〕10号)、《苏州工业园区进一步深化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细则》(苏园科〔2019〕25号),推动园区进一步深化知识产权战略要求,现就关于开展2020年第二批园区知识产权政策资助受理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园区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及具有园区身份证或居住证的中国公民。

二、资助类别和标准

  1、国内授权发明专利资助、首件授权发明专利资助

  对于企事业单位年度获得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每件给予5000元资金支持。自成立以来获得授权的第一件国内发明专利,再给予2000元资金支持。

  个人申请的发明专利获得授权的,按照实际缴纳的该发明专利的登记费、印刷费、印花税给予补贴。

  2、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资助

  企事业单位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并获得登记证书,给予每件1000元补贴。

  3、国家专利代理人资助

  对通过国家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个人,给予5000元奖励。

  4、知识产权维权资助

  对开展知识产权维权的企事业单位通过司法途径胜诉或者在和解撤诉中获益的,对包括律师费、代理费、诉讼费、保全公证费、工商查档费等维权费用给予一定比例补助

 5、国外专利授权资助

  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上一年度获得授权的国外专利被列为“江苏省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专利资助)专项资金”补贴对象,每进入一个国家或地区给予5万元资金支持,每件专利最多支持其进入2个国家或地区。

  6、购买园区自主品牌专利数据库服务补贴

  支持企事业单位利用专利信息开展研究开发活动,对于上年度有研发投入且有申请发明专利的企事业单位购买园区内自主品牌的专利检索、分析和管理系统(或账号),给予相应的年费补贴,年度支持金额不超过1万元/家

三、受理时间

  本批次原则上只受理区内相关主体于2020年1月1日至9月30日间获取各类证书、资质或者维权诉讼等产生费用的补贴,以及19年国外专利的资助。采取集中受理方式,受理时间为10月30日至11月16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1、申报程序

  点击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网站(http://sme.sipac.gov.cn/ )——登录——企业用户登陆(企业若从未注册,请注册企业用户,注册、登录如遇到问题请拨打400-8696-086)——科技枢纽平台——园区科技资金——签署《园区财政专项资金信用承诺书》(仅首次登录时签署,需审核通过后进行下一步,审核时间1-2个工作日,联系电话67068000)——根据申报类型选择,并完善申请单(包括企业基本信息、业务信息、联系人信息等;联系人信息请务必有效,后续通知都将按此发放),上传附件,随后提交。

  2、材料要求

  (1)发明专利资助:上传授权专利证书、国知局费用票据等,原件扫描或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个人申请需另提供身份证或居住证,并在申报材料上手写签名;

  (2)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资助:上传登记证书及官方费用票据等,原件扫描或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专利代理人资助:需用所在法人单位账号申报,上传资格证书、社保证明、社保明细(申报之月起往前推1年,不接受补缴)、身份证扫描件等,代理人签名并加盖所在企业公章;

  (4)知识产权维权资助,需提供《苏州工业园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补贴申请表》(附件1)及相关附件,联系67068015、xuc2@sipac.gov.cn

五、其他事项

  1、登记证书涉及多个权利人的,申请资助的主体需为第一权利人,且需提供共同权利人同意申报的盖章书面委托书(参考附件2)。

  2、所有证明材料请务必保证顺序排列、清晰完整、真实合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申报系统将于11月20日17时关闭,11月16日之后只受理退回后重新提交的申请,请企业尽早申报,由于提交不及时造成申报材料未成功受理,由企业自行负责。

  4、对于20年度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且当年申请发明专利的企业,给予3000元的资金支持,将于明年上半年集中受理,请相关单位积极申报。

六、咨询电话

  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热线67068000、许老师67068015、郝老师67068093

  园区知识产权局

  韦老师66681679


附件:

1、苏州工业园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资助申请表2020

2、多个专利权人委托书参考模板

 

 

苏州工业园区人工智能产业协会

2020年11月3日